- 高雄國土計畫草案完成,7月公展,三山地區說明會首先登場
林裕益說,依據國土計畫法,國土計畫分為中央「全國國土計畫」及地方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」二階層,分別以10年、5年進行一次通盤檢討。各縣(市)國土計畫必須在2020年4月30日公告,目前「高雄市國土計畫」研擬進度也正如期辦理中。
林裕益又說,高雄市國土計畫範圍總面積約9,200平方公里,含括本市及東沙群島、南沙群島太平島管轄的陸域面積2,952平方公里、以及海域面積6,248平方公里,幅員相當遼闊,區內有都會、鄉村、平原、丘陵、高山、海洋等多元地景風貌。考量城鄉發展有其不同特性及需求,未來將透過國土計畫永續發展理念,追求城鄉各地的適性發展。
薛淵仁說,高雄市國土計畫(草案)目前四大功能分區規劃,就陸域而言,「國土保育地區」佔70%,大多分布在那瑪夏、桃源、茂林、甲仙、六龜、杉林、內門等地區;「農業發展地區」佔14%,多分布於美濃、旗山、阿蓮、燕巢、大樹、梓官、永安、彌陀等地區;「城鄉發展地區」佔16%,以原高雄縣市都市計畫區及其周邊地區為主。
有關大眾關切的農地未登記工廠議題,都發局薛淵仁科長表示,依2017年農委會農地盤查結果,高雄農地做工廠使用面積約1,941公頃,多分布在岡山、仁武、鳥松、大寮等地區,為兼顧農業糧食安全及產業發展需要,目前初步規劃將「大規模群聚」,且屬「低污染無公安疑慮的產業」,劃定為城鄉發展地區,優先輔導合法化;至於屬高污染者,則以輔導轉型為低污染產業,或朝遷廠方式推動。
都發局表示,高雄市21處原住民部落範圍內的生活聚落,屬於目前區域計畫「鄉村區」者,將劃設為「城鄉發展地區第三類」;至於「非鄉村區」既有聚落建築物,則劃設為「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」,未來都可作為住宅、商業(餐飲、零售、辦公處所)、經營旅館、民宿及遊憩設施等使用。
都發局表示,市府將先配合中央原住民委員會,於6月27、28兩日(週四及週五)於那瑪夏、桃源、茂林等3個原住民行政區舉辦座談會,瞭解原民部落的意見。7月2日(週二)下午2時、7月3日(週三)上午10時及下午3時也將分別於旗山區公所、岡山區公所、鳳山區公所舉辦三場地方說明會,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,相關資訊將公布於都發局網站「高雄市國土計畫」專頁(http://www.urbanetgroup.com/KS_SpatialPlanningAct/index.html)。